本网讯 为积极做好学校治安防范工作,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任务,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,确保学校教学、工作、生活秩序正常进行,近日,校综治委主任、副校长贾明远代表综治委与各部门行政负责人签订了《2011—2012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》。
《责任书》包括8方面内容,一是层层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,二是牢固坚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综治原则,三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,四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,五是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,六是加强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,七是加强校园暂住人口管理,八是认真落实年度考核制度。
《责任书》明确规定,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有效维护教学、科研、生活秩序,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表扬,并和年度评选先进挂钩;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出现重大刑事案件、重大治安事故的单位,要通报批评,在评选先进时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对触犯法律的,要依法追究。
(保卫处)